国家打击代孕是一个无法实践的命题吗?

14小时前发布

不管是从人道主义还是从实践角度,打击代孕的孕妇都不那么合适;打击购买者,如果动用刑事手段,那么孩子将面临单亲的问题并且代孕者不得不独自照顾婴儿,如果只是民事手段,那只是相当于多花点钱代孕而已,相当于给...

不管是从人道主义还是从实践角度,打击代孕的孕妇都不那么合适;打击购买者,如果动用刑事手段,那么孩子将面临单亲的问题并且代孕者不得不独自照顾婴儿,如果只是民事手段,那只是相当于多花点钱代孕而已,相当于给代孕收一个一定高的税率而已。


5条回答
DL
14小时前

因为这种问题都在瞎扯。

因为个人参与者本来就不违法

2001年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晕技术。

实际判例只处罚中介

那么产业为何原因开始泛滥的呢

要感谢2016年的这一条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我们可以仔细回忆一下 当年允许非婚生育子女凭借亲子鉴定上户口 互联网上是否支持?

根据我印象 当时几乎全部支持,

某些人表示 终于不用结婚 就能单身生育了,

这一条也注定了产业的蓬勃发展。

你不能在只在法律有利于你的阶段支持法律

你不能只在自由有利于你的阶段支持自由。等到不利于你的阶段支持传统

PS:当然有人说 为什么不管,我都觉得说这种话的有些好笑,

你觉得官方有兴趣承担严打产业后形成的大规模弃婴现象带来的额外开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