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小时前发布
不管是从人道主义还是从实践角度,打击代孕的孕妇都不那么合适;打击购买者,如果动用刑事手段,那么孩子将面临单亲的问题并且代孕者不得不独自照顾婴儿,如果只是民事手段,那只是相当于多花点钱代孕而已,相当于给代孕收一个一定高的税率而已。
你只要让代孕女性拿了钱后可以拒绝代孕并且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也没有黑社会能惩罚她们。
代孕就不攻而破了。
换句话说,代孕本质上是有一个巨大的保护伞。
其实我以前也很反对代孕,但是现在几乎所有女人都默认要生育补偿,不拿一笔钱也得要房子或者其他的,而且法律实务中生育权也完全由女人所有。这个情况下,显得代孕也没啥了,就是人家的意愿啊,反正卖谁不是卖呢。
今年第一个曝光的代孕机构
系统化的,有资源支持的。产业化发展的
代孕机构
出现在公开表示对女性友好的城市
不得不说是巨大的讽刺
但是这也是一种必然
不如让这个问题,国际化一下,补补课。
20世纪60年代,荷兰的近现代女权运动兴起,这与同时期的全球女权运动浪潮相呼应。
1983年,荷兰通过法律禁止性别歧视,保障了女性在工作和社会中的平等权利。2002年,荷兰成为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这被视为性别平等的重要一步。2024年,荷兰的性别平等分数评分为75.9,排名欧洲第二。
是不是很熟悉?事情要对比着看
20 世纪 60 年代 :荷兰的社会文化发生了一系列变革,X解放运动兴起,人们对X更加开放,红灯区的存在逐渐被社会所接受。
1970 年 :荷兰的社**党在进入议会后,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将洗脚城业合法化。
1999 年 :政府推行《许可法》,将X交易视为正常职业,承认其合法地位并进行监管,如要求X工作者定期体检、缴纳所得税等。
2000 年 5 月 :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宣布,将chicken院纳入城市旅游的一部分,从此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成为当地合法的、被重点保护的旅游项目,允许 24 小时营业,吸引了大量游客。
有意思吧
还没完
荷兰允许非商业性代孕,但是 “被代孕父母” 需支付代孕妈妈所有医药住院费以及因休产假而损失的工资收入等合理费用
简而言之,合法化的保护。必然导致了合法化的商业行为
从而导致了某个群体一直厌恶的结果,物化,但是从讽刺的现实角度而言,参与的群体却是有一定的主动的因素
也即是说,过度的保护,必然导致过度的物化,从而产生了个体户式代孕的商业行为
国家打击代孕其实很好实现。
不但不花钱,甚至还有的赚。
中国可以派出一个考察组,去考察俄罗斯那些主营代孕业务的医院和机构,给他们评分,然后定期发布,如果不想自建网站的话直接发大众点评上也可以。
如果你不喜欢俄罗斯,那乌克兰或者美国也行,它们代孕也合法。
就这么简单,只要把代孕需求主动释放到邻国去,哈耶克的大手就会一巴掌抽死国内不合法的代孕。
因为这种问题都在瞎扯。
因为个人参与者本来就不违法
2001年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晕技术。
实际判例只处罚中介
那么产业为何原因开始泛滥的呢
要感谢2016年的这一条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来
我们可以仔细回忆一下 当年允许非婚生育子女凭借亲子鉴定上户口 互联网上是否支持?
根据我印象 当时几乎全部支持,
某些人表示 终于不用结婚 就能单身生育了,
这一条也注定了产业的蓬勃发展。
你不能在只在法律有利于你的阶段支持法律
你不能只在自由有利于你的阶段支持自由。等到不利于你的阶段支持传统
PS:当然有人说 为什么不管,我都觉得说这种话的有些好笑,
你觉得官方有兴趣承担严打产业后形成的大规模弃婴现象带来的额外开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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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让代孕女性拿了钱后可以拒绝代孕并且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也没有黑社会能惩罚她们。
代孕就不攻而破了。
换句话说,代孕本质上是有一个巨大的保护伞。
其实我以前也很反对代孕,但是现在几乎所有女人都默认要生育补偿,不拿一笔钱也得要房子或者其他的,而且法律实务中生育权也完全由女人所有。这个情况下,显得代孕也没啥了,就是人家的意愿啊,反正卖谁不是卖呢。
今年第一个曝光的代孕机构
系统化的,有资源支持的。产业化发展的
代孕机构
出现在公开表示对女性友好的城市
不得不说是巨大的讽刺
但是这也是一种必然
不如让这个问题,国际化一下,补补课。
20世纪60年代,荷兰的近现代女权运动兴起,这与同时期的全球女权运动浪潮相呼应。
1983年,荷兰通过法律禁止性别歧视,保障了女性在工作和社会中的平等权利。2002年,荷兰成为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这被视为性别平等的重要一步。2024年,荷兰的性别平等分数评分为75.9,排名欧洲第二。
是不是很熟悉?事情要对比着看
20 世纪 60 年代 :荷兰的社会文化发生了一系列变革,X解放运动兴起,人们对X更加开放,红灯区的存在逐渐被社会所接受。
1970 年 :荷兰的社**党在进入议会后,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将洗脚城业合法化。
1999 年 :政府推行《许可法》,将X交易视为正常职业,承认其合法地位并进行监管,如要求X工作者定期体检、缴纳所得税等。
2000 年 5 月 :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宣布,将chicken院纳入城市旅游的一部分,从此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成为当地合法的、被重点保护的旅游项目,允许 24 小时营业,吸引了大量游客。
有意思吧
还没完
荷兰允许非商业性代孕,但是 “被代孕父母” 需支付代孕妈妈所有医药住院费以及因休产假而损失的工资收入等合理费用
简而言之,合法化的保护。必然导致了合法化的商业行为
从而导致了某个群体一直厌恶的结果,物化,但是从讽刺的现实角度而言,参与的群体却是有一定的主动的因素
也即是说,过度的保护,必然导致过度的物化,从而产生了个体户式代孕的商业行为
国家打击代孕其实很好实现。
不但不花钱,甚至还有的赚。
中国可以派出一个考察组,去考察俄罗斯那些主营代孕业务的医院和机构,给他们评分,然后定期发布,如果不想自建网站的话直接发大众点评上也可以。
如果你不喜欢俄罗斯,那乌克兰或者美国也行,它们代孕也合法。
就这么简单,只要把代孕需求主动释放到邻国去,哈耶克的大手就会一巴掌抽死国内不合法的代孕。
因为这种问题都在瞎扯。
因为个人参与者本来就不违法
2001年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晕技术。
实际判例只处罚中介
那么产业为何原因开始泛滥的呢
要感谢2016年的这一条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来
我们可以仔细回忆一下 当年允许非婚生育子女凭借亲子鉴定上户口 互联网上是否支持?
根据我印象 当时几乎全部支持,
某些人表示 终于不用结婚 就能单身生育了,
这一条也注定了产业的蓬勃发展。
你不能在只在法律有利于你的阶段支持法律
你不能只在自由有利于你的阶段支持自由。等到不利于你的阶段支持传统
PS:当然有人说 为什么不管,我都觉得说这种话的有些好笑,
你觉得官方有兴趣承担严打产业后形成的大规模弃婴现象带来的额外开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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