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景甜被曝疑似借代孕生子向富豪男友索要3亿?

13小时前发布

“内娱大瓜来袭!”

有八卦博主爆料,内娱女明星景甜借代孕生子向富豪男友索要3亿,男友准备好后,景甜又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取卵,再次向男友索要五千万美金,狗仔还曝光疑似景甜的代孕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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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回答
赵皓阳
1楼-- · 13小时前

《从郑爽到景甜:“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代孕本身就是精英女性对底层女性的压迫:凭借资本买断生育的身体损伤与职业风险,把同性的子宫当成规避自身成本的工具,这是女性内部的阶级剥削。所以很明显,把景甜这类精英女性的八卦风波包装成“女性困境”,是彻头彻尾的概念偷换。她手握常人不可及的行业资源与社会资本,主动选择与灰色资本巨头深度绑定,她的处境本质是利益博弈的失算,和普通女性面临的生存压迫、性别歧视毫无共通之处。真正的女性困境从来不在聚光灯下的精英身上,而在那些不得不拿身体自主权换生存的底层女性那里。

本文继续《景甜糊涂啊!》和《孙宇晨巧施连环计,景小姐误上断头台》的分析,上两篇文章中明确了孙宇晨作为跨国洗钱诈骗非法集资集团首脑,其罪恶是首要的、是主要矛盾,是必须首先揭露和批判的。但是,景甜女士与跨国洗钱诈骗非法集资集团的首脑保持亲密关系、共度奢侈假期、有巨额资金往来,也绝不能称之为“受害者”,更不是一句“傻白甜”就能解释的。

所以无论是共情孙割“三千万彩礼打水漂”,还是共情景女士“遇上抠门渣男倒大霉”的,都是属于脑子不好的。正因为此,我在前两篇文章中着重批判了这种立场:放着跨国灰产头目非法集资、跨境洗钱的核心重罪不谈,放着娱乐明星与灰色资本深度绑定、巨额资金往来的疑点不究,一边给诈骗贩子戴“痴情冤种”的滤镜,另一边给利益共同体贴“傻白甜遇渣男”的标签,硬生生把一场涉嫌不明巨额资金跨境流动的金融合规问题,降维成了渣男捞女的狗血八卦。

不过在批判完上个问题之后,我想先探讨一下一个侧面的小问题:女明星“代孕”的问题。孙宇晨在长文中透露:他曾向代孕机构支付20万美元定金,并选定了一位34岁加州籍代孕者,孩子原定2027年出生;然而在洛杉矶“取卵”前,景女士在电话中索要5000万美元,后两人关系彻底破裂,代孕计划终止。

先回忆一下上一个因为“代孕”问题塌房的女明星——郑爽。2021年1月18日,郑爽的前男友张恒在微博掀起了一场骂战,在骂战中曝光了张恒郑爽两人代孕生子的事实。通话录音显示,郑爽代孕后又后悔:“这孩子真的打不掉,我都烦死了”,郑爽的爸爸提出弃养孩子,但张恒爸爸则表示:“这是犯法的”。这一场娱乐八卦事件,让代孕话题成为了社交网络讨论的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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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不谈八卦,讲一讲理论。马克思主义者们从来都立场坚定地反对代孕,简而言之,代孕是剥削的一种,就像996是对广大打工人的剥削一样,代孕是针对于女性更严重、更恶劣的剥削。

打工劳动是把人的劳动力商品化,而代孕则是直接把人商品化,其残忍程度恐怕仅次于器官买卖。

马克思主义反对把劳动力变成商品,认为这是资本对于人的“异化”,所以必然更加反对把人变成商品。

很明显,代孕就是赤裸裸的身体租赁生意——资本出钱,底层女性出身体,胎儿成了按单生产的产品,不满意可以退、有残疾可以提前,连代孕母亲的健康与生命都能折算成赔偿金算进成本。

如果说劳动异化中,人还只是“劳动的工具”;那么在代孕中,人直接成了“生产的原料”。资本的剥削从“剩余价值”渗透到了“生命本身”,从对“劳动力的使用”升级为“人身体的霸占”。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必然更坚决地反对代孕——我们连劳动力的商品化都要批判,要为劳动者争取解放,就更不可能容忍人的直接商品化。

为代孕辩护的最常见话术,就是“女性对自己的身体有支配权,这是自由选择”。这套话术并不新鲜,它和当年为雇佣劳动辩护的“工人自愿出卖劳动力,契约自由”如出一辙,本质上都是用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胁迫。

马克思早就批判过这种“自由”的假象:雇佣劳动制下,工人看起来可以自由选择雇主、自由决定是否出卖劳动力,但这种自由的背后,是“只能选择被这个资本家剥削、或被那个资本家剥削的自由”——因为工人阶级一无所有,除了出卖劳动力别无生路。这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被迫的自由”。

代孕的“自愿”更是如此。全球范围内的代孕从业者,绝大多数来自第三世界、贫困国家、战乱地区、低收入阶层,她们选择代孕,难道是喜欢生孩子吗?还不是出于债务、生存压力、抚养子女的经济重担,大多都是走投无路之下的无奈选择。

当一个女性只有靠出租子宫才能维持生存的时候,谈论“身体自主权”就是一种残忍的讽刺。资本只是把这种结构性的贫困,包装成了个人的“自由交易”,把剥削关系美化成了“互利共赢”。

须知,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身体解放,从来不是“可以自由出卖身体”的伪自由,而是“不必出卖身体也能生存”的真自由。

如果把代孕视为女性权利,本质上就是把“女性有权用身体换钱”当成了解放。这非但不是解放,反而是对女性身体的进一步物化——它默认了女性的身体是可以用来交易的商品,默认了贫困女性只能靠出卖身体获得生存资源。

简而言之,代孕从来不是孤立的个人选择,它是阶级压迫与性别压迫共同作用的产物,是资本增殖的逻辑向人类身体领域延伸的必然结果。

从阶级维度看,代孕是富人阶级对底层女性的身体剥削。财富阶层通过支付费用,将生育的全部身体成本、健康风险、职业中断风险,完整转嫁给底层女性,自身却可以完美规避生育对身体、事业与生活的影响,实现“无损生育”。生育本是人人平等的基本生命体验,在代孕这里变成了富人的特权、穷人的谋生手段。阶层差异直接渗透到了生命诞生的源头,资本不仅占有劳动,还占有了人类自身生产的过程。

从性别维度看,代孕是女性内部的阶级分化与压迫。它不是女性整体的解放,而是上层女性通过资本,将生育的枷锁转嫁给底层女性。它不仅没有消解父权制下的生育压迫,反而把这种压迫精细化、市场化了——父权制要求女性承担生育义务,代孕则让有钱的女性可以“购买”其他女性来替自己承担这个义务,本质上是用阶级分化,消解了女性群体的共同处境。

同理,卖淫嫖娼的问题,一直以来就有人鼓吹要合法化,还扣了一个大帽子:成年女性有决定自己身体如何使用的权力,甚至有一段群魔乱舞的时期,卖淫自由和“女性有权决定自己身体”绑定在一起了,看傻我了都。

之所以反对卖淫合法化,是因为这个口子一旦开放,将不可不免的形成对女性的剥削与压迫。到时候就不是什么“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问题了,会衍生买卖人口、黑社会、逼良为娼等一系列严峻的社会问题。

我们马克思主义者从来不是封建卫道士,曾经的革命前辈很多都是婚姻解放、性自由的践行者。就比如说色情产品合法化问题,我以前也说过,支持有步骤有规范的放开——比如电影分级制度,比如更宽容的艺术审查机制,比如文学作品中的下半身描写不要一刀切屏蔽等等。

但是,色情产业不一样,这里有两个大前提:第一,我们这个世界还处在阶级不平等的阶段;第二,我们这个世界还处在性别不平等的阶段。

只要有这两个大前提存在,色情产业就一定会演变为对女性的剥削。不要说什么身体自由,区区一个裸贷就能把多少姑娘逼良为娼,你以为你本事多大,玩得过资本主义?

如果把目光放长远,在共产主义社会我们消灭了阶级不平等和两性不平等,那么这个时候许多东西都可以开放。大家都是成年男女,看一看黄黄的东西愉悦身心,还能分泌快乐的多巴胺,提高生产积极性,有何不可?共产主义消灭了商品经济也不存在把身体当作商品的问题了。但这不是社会还没发展到那阶段吗。

要真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有人觉悟特别高,看见有些夫妇没有孩子就特别心痛,特想圆他们一个梦;或者就是享受十月怀胎的满足感。于是自发自觉自愿的选择代孕,那这也没什么。

反正共产主义时代按需分配,每个人自由发展,每个人觉悟都达到相当高度,但这不是咱们现在该讨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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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人是目的,而非手段”,这是现代伦理的共识底线。

代孕的本质,是将生育行为从基于爱与责任的生命活动,异化为按合同履约的商业生产:付费方拥有对整个生育过程的控制权,可以限定代孕者的饮食、作息,甚至决定胎儿的去留;代孕女性则必须让渡身体自主权,用健康损耗、生育风险甚至生命危险换取报酬。在这里,胎儿是按单生产的产品,子宫是生产车间,女性是被计价的生产工具,人的主体性被彻底消解。

而公众人物的影响力天然带有价值示范责任。他们靠公众的关注与喜爱获取超额收益,其形象本身就是公共价值的载体。如果公众人物公然从事代孕行为,本质是在向社会传递“金钱可以突破人伦底线、可以购买他人身体”的信号,会直接消解社会对代孕的禁忌与约束,对公共伦理造成示范伤害。公众对其信任崩塌,本质是对其 “价值示范者” 身份的否定。

景甜、郑爽代孕八卦而言,除了孙宇晨机关算尽、明星群体穷奢极欲的私生活、两个被抛弃抛弃的孩子太可怜了,我们还必须意识到它不仅仅是一个明星八卦,更涉及到了法律、道德、社会、伦理、女性等等一系列领域的问题,这样的大讨论是好的,是能够让人民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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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和景甜、孙宇晨的故事告诉我们,所谓“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这种一刀切的俗语,是不是需要细致的考虑考虑了。光鲜亮丽的明星在富裕生活中过了这么久,为什么却一个比一个“奸计”多呢?

非常有趣的是,“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这句话出自《白毛女》中地主黄世仁的狗腿子穆仁智之口,是为说服杨白劳卖女抵债说出的台词,本质是地主阶级为维护剥削制度建构的意识形态工具,鼓吹财富决定道德优劣的立场。今天它被无数人奉为“人间真相”张口就来,恰好证明了既得利益者的洗白话术有多成功。

郑爽、景甜、孙宇晨用他们的人生故事告诉我们:富裕不仅不会自动“长良心”,反而常常孵化出比贫穷更精致的恶。贫穷者的奸计往往是拙劣的、可见的、被立刻惩处的;而富裕者的奸计是精巧的、隐形的、被律师和公关包装成“商业创新”“艺术表达”“私人情感”的。

孙宇晨的非法集资和欺诈指控、郑爽的代孕弃养、景甜家族对三千万资金往来的模糊处理——这些都是“富人的奸计”,比穷人的奸计危害大一万倍,因为他们撬动的是普通散户的养老金、底层女性的身体、公众信任的底线。

“富长良心”的错觉,不过是富人拥有更成熟的道德表演产业。他们有足够的资本去做慈善、立人设、买公关、删负面,把所有龌龊都藏在聚光灯照不到的地方。出事前的郑爽是清纯可爱的国民小花,景甜是温婉低调的人间富贵花,孙宇晨是年少成名的币圈领袖。光鲜亮丽的公众形象,本身就是他们赚钱的核心工具。

而底层人连房租、饭钱都要拼尽全力,根本没有余裕去经营道德形象,一点生存层面的小算计,就会被放大成“穷生奸计”的铁证。说白了,“良心”很多时候是一种奢侈品,是富人花钱买的公众印象,和真实的道德水准没有半点关系。

所以“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这句话,完完全全说反了。穷的时候算计,是生存压力下的人性挣扎,底色是无奈;富的时候作恶,是拥有选择权之后的主动践踏,底色是贪婪。真正考验人性的,从来不是一无所有的时候能不能守住底线,而是拥有了权力、财富、名望之后,会不会用这些东西去欺负比自己弱的人。

而相当多人最大的道德误区,就是总相信财富会让人变得高尚,却忘了权力和资本才是最腐蚀人性的东西——当财富可以兑换规则豁免权,当名望可以成为作恶的保护伞,那么越光鲜的地方,往往就越肮脏。

最后要说明:这些人所谓的“八卦逸闻”,从来都不是私人道德问题。代孕不是私事,是对底层女性的身体剥削,是对人伦底线的践踏;与灰色资本绑定不是私事,是对影视行业公平的破坏,是对金融监管的规避;舆论炒作敲诈不是私事,是对公共话语权的滥用,是对他人名誉的损毁。把这些系统性的恶降格为“彩礼”“白月光”“傻白甜”,本身就是在帮他们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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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我们不要嫌弃孙宇晨、景甜、郑爽,他们都是好老师,就像马云一样,可以启发和教育人民,为讨论社会问题提供了绝佳的反面教材。

顾屿川
2楼-- · 12小时前

不是等会儿…刚开始晃到这个新闻,还以为说的是景甜花三个亿找代孕…

结果你跟我说是富哥三亿找一景甜,代,孕????

不儿,咱讲道理啊,假设这是真的,这富哥这算是啥xp啊?

讲道理啊,都掏三个亿了…为啥是“代孕”啊???

我不理解,我很震撼


陆时衍
3楼-- · 12小时前

其实答案就一个,景甜要取卵了,问男方到不到场,男方说去不了,让助理送过去,男方不到场,这个孩子就属于单亲妈妈自己借精生的孩子,法律无法追溯到男方的抚养义务,无法通过孩子绑定男方的财产,景甜觉得都到这一步了,现在放弃沉没成本太大,所以临时加码,给3亿兜底,我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咱们关系继续,如果你不来,钱也不给,那么咱们结束。

所以这么看的话,景甜处境其实真不咋样了,她还挺愿意嫁给孙的,只是孙不愿意了。

至于孙一开始白月光啊,又求婚啊,其实就是莫欺少年穷心态,cd也帮他算了,这5000w对他没影响,他给得起,为什么又不给了,他觉得承担不了这个决定的后果,本身就是一次上头的决定,景甜成分经历太复杂,又不肯完全依附他,所以他怕了,对未来的生活怕了,后悔了,觉得不值了。


周叙白
4楼-- · 12小时前

这个事情就表面摆出来的东西就透着诡异。

if一下,景甜如果真的执行了代孕合同,真的弄出了一个孩子,现在会是什么局面?只能变成一个ATM机了吧。

我怎么感觉这个男方就透着一种搞灰产的味道呢,什么人能花几个亿买个卵子?

有这种实力却在景甜回国后就拿她没办法了只能这样逼她出来,在国内如此见不得光无权无势?

景甜能签这个合同都匪夷所思,男方对景甜签完合同之后跑回国的描述也很怪,“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取卵”“未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擅自回国”,太像之前缅北那帮嘎腰子的在抖开账号装文明人的口气了。

我个人猜测,景甜到美国之前有可能知道是去代孕的,也有可能不知道,同行的她身边应该跟着她自己的人,男方不彻底奔着弄死所有人去的情况下,可以威胁她但是没办法完全控制住她,在签合同前后她就已经搞明白上套了必须逃,至于是被迫签、为了暂时稳住局面伺机逃跑、还是签完才被人点醒不重要,重点是她立刻就跑路回国了,回国之后直接切断所有联系,这个男方在国内把她没办法,只能这样逼她出来。


谢知珩
5楼-- · 12小时前

吃了点瓜,看到多数网友认为是“jt代孕反悔还耍赖不还富豪出的钱”,我反倒觉得这是一个假富豪针对jt的杀猪盘。试想一下:如果富豪只是想要个孩子,他完全可以找一个年轻漂亮的普通女孩提供卵子,花的钱比找女明星代孕少多了;如果富豪只是真心爱慕女明星jt并且希望拥有两人的爱情结晶、共享幸福家庭生活,那他应该向jt求婚、努力争取和她一起正大光明地走进婚姻,而不是让她屈辱地成为一个“卵子提供者”。

再假想一下:假富豪千方百计接近女明星、出手阔绰吸引女明星当女朋友谈恋爱、找借口把女明星骗到国外并耍手段逼她签下代孕合同,到代孕中心取卵时女明星借机逃回国内(假富豪随即找狗仔爆料说女明星要3亿人民币代孕费后又反悔、败坏女明星名声)……

如果女明星没有逃脱,假富豪手里捏着女明星签的代孕合同和一个与女明星有DNA血缘关系的孩子,女明星要是还想继续在内娱挣钱的话,就只能任由假富豪敲诈勒索、成为他的提款机。jt现在虽然不是大红大紫,但也有点小名气,往后几十年挣个几亿人民币还是没有一点问题的。你看,多划算的生意,难怪假富豪不找普通年轻女孩、非得找年近40的jt代孕呢。现在假富豪不仅要jt归还代孕金(3000万人民币)、还要她归还谈恋爱期间的所有费用(2000万人民币),这不是白嫖女明星吗?真正的大富豪会做这样没品的事吗?

那些港台大富豪送女明星豪宅豪车和奢侈品,分手后也没见他们找狗仔帮忙追讨吧,所以我说jt遇到的这个男人是个假富豪。我对jt的印象只有长得漂亮,吃过她和乒乓球男星的瓜之后,觉得她脑子也不大好使。这次我觉得她又是因为没长脑子、掉进别人布的陷阱里去了。且看事件后续走向吧,到时再来验证我的猜测对不对。


Literally
6楼-- · 12小时前

信不了一点。

看了下具体内容我都要笑死了。到取卵当天,“生理期来了”……这种谣简直侮辱智商……

取卵日一般和正常排卵期在差不多时间,差别只在于之前用药物把这一批卵子中受抑制的卵子也解除抑制,一批可以成熟多个卵子。而生理期是在排卵/取卵十四天之后啊。受药物影响可能会缩短到7天之后,取卵都没取就来生理期?

但凡了解下取卵流程呢。互联网上只要是跟生育有关的话题下,很多人真的好像完全没有常识。讨论女性生育的时候把一切都想的那么简单……

这谣真的太多槽点了。什么叫男方准备好,景甜拒不配合取卵。取卵要男方准备啥。就签了个代孕合同啊?

这截图不过就是个价目表能说明啥。合同签没签都证明不了。这合同跟景甜有毛线关系?随便谁去弄一份合同就说景甜欠他N颗卵细胞啊?

如果景甜同意了跟他生孩子,你知道取卵之前要搞多少检查,要打多少针不?你知道这些激素针都有诱发癌症的风险不?临到头不配合?景甜把自己身体当玩笑?

就算真的有这样一份合同,谁知道是不是这男的想要孩子,景甜不太愿意,所以男的恼羞成怒放这种风来毁人家?

三亿又是哪里提到的?五千万美金又是哪里提到的?就一张大嘴叭叭叭?